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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工作自查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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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工作自查情况报告

  2017双公示工作自查情况报告【1】

省工商局:

根据省政府督查室《关于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冀政督〔2017〕第12号)要求,我委对2016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报告报送如下:

一、2016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为落实好省政府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16年省卫生计生委制订了《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对我委行政审批事项逐项制定了“双随机”抽查事中事后监管方案,明确了监管依据、对象、方式、抽查比例频次、结果处理等,积极推进监管工作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实施意见》经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全体会议审议,得到张庆伟省长高度评价,指示要作为“范本”在全省推广。根据《实施意见》,我委认真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双随机”抽查工作得到省政府的肯定,10月20日在全省“双随机”抽检工作视频会议上,我委代表省直机关作典型发言。

(一)清清楚楚建立“双随机”抽检事项清单。

省卫生计生委以自身职责为主要内容,以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导向,制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事项清单共有19项,覆盖全部有事中事后监管任务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审批事项,涉及医疗机构、涉水产品生产企业、母婴保健机构、医师、护士等多种医疗卫生机构、相关生产企业及卫生从业人员。清单以19个“双随机”抽查事中事后监管方案为体现形式,分别包含抽查依据、抽查对象、方式、内容、比例和频次、抽查结果处理、执行责任主体等内容。随着工作推进,我委将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对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我委在实施意见中明确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一次,抽查比例根据当年工作情况合理确定,总体控制在20%-50%的范围内,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适当增加监管频次,加大随机抽查力度,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惩处,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的自觉性。同时,我委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2016年全年,省级“双随机”抽查监管单位328家,其中,抽检医护人员11272人,医疗广告466条(含中医),抽检结果分九批次全部公示,公示结果公众点击率达1.3万余次。行政处罚和社会公开相结合,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管理对象形成的压力倍增,取得了非常好的抽检效果。

(二)明明白白建立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我委明确“双随机”抽检工作由综合监督执法局具体执行。综合监督执法局制定了《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整合、细化了监管任务,最终形成了17项具体实施方案。每个实施方案在明确监管依据、方式及抽查内容等基础上,将执行责任主体具体到相应的业务处室,并分别制定了现场监督检查表,建立了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库。

市场主体名录库以省卫生计生委现行审批有效的审批对象为主体,分事项建立,每年更新一次。2016年,我委市场主体名录库共涉及81家医疗机构,3.7万名执业医师,1.5万名执业护士。还包含采供血、人类辅助生殖、产前诊断、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戒毒医疗、放射诊疗、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职业健康检查与诊断、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等共计1167家。

执法检查人员库以委综合监督执法局从事相应专业的监督员为主体,按照事项分别建立。共涉及医疗卫生、计划生育、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涉水产品、消毒产品等多个卫生监督专业的46名卫生监督员。库内监督员也将动态更新,随着监督范围和对象增大,而适度调整监督员抽取范围。

(三)规规矩矩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

我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各处室根据责任分工,按照“双随机”事项,通过应用随机函数、抓阄摇号等多种随机方法,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被检查单位,从执法检查人员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取过程应用卫生监督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做到“双随机”抽查,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双随机”抽查严格按照规定的比例和频次开展,不扩大比例、不缩小范围,确保抽检公正有序。2016年,我委共随机抽查各类市场主体328家,抽查医护人员11272人,顺利完成2016年度“双随机”抽查任务。抽检结果全部通过我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官方网站动态公示,共公示9批次,公示结果点击率达1.3万余次。

  二、存在问题

(一)在“双随机”抽检工作中发现,一些规模较小的单位或企业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不熟悉,遵法守法意识不强。还需要在“谁执法谁普法”上加大工作力度。

(二)“双随机”监督执法力量需进一步加强,执法成本较大。我委负责抽检的市场主体广泛分布于全省各地,随机抽检时路途往返产生了大量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同时我委综合监督执法机构中执法人员少,年龄老化等现象严重存在。

  三、2017年工作计划

(一)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方案,出台我委具体推进方案,在国家和我省监督抽检中全面采取双随机模式,实现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事项全覆盖。

(二)及时补充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2016年检查情况及时调整随机抽查工作力度。推进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企业信用等级和抽查事项风险等级挂钩机制。加强双随机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

(三)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结合发现的问题调整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同时加强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不断提升卫生计生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水平。

  2017双公示工作自查情况报告【2】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围绕重点领域、民生改善和社会关切,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进一步加强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及结果“五公开”,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努力建设服务型民政。现将自查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与目录建设

1、平台建设。在黄山民政网、黄山市民政局门户网站、黄山市民政局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积极开展信息宣传工作。根据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要求,黄山民政网、黄山市民政局门户网站新闻宣传信息更新数量及频率在全省、全市处于领先层次。

2、信息联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与门户网站实现信息整合共享。专门开设黄山市民政民生工程、黄山市社会组织信息网、黄山市区划地名网等,发布政务信息,加强政策宣传、公开。

3、目录建设。落实《关于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基本规范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技术规范的通知》,我局网站基本目录体系符合规范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市工作要点完善目录提下,突出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决策公开,信息发布规范化。

(二)新闻发布情况

把新闻宣传工作作为民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紧紧围绕“创新思路、完善机制、拓展来源、注重业绩”四个内容,修订完善《黄山市民政局2016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制度》(民办〔2016〕5号),推动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全市计划安排,2016年我局无新闻发布会计划任务。

(三)基础信息公开

坚持“主动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加强网站信息内容更新、信息发布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督导检查。

1、机构领导。根据机关人事变动,及时下发了《关于调整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民办〔2016〕7号),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由局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承担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领导简介和领导活动规范公开。

2、机构设置。我局新一轮三定方案正在审核中,机构设置、内设科室和局属单位均规范公开。

3、人事信息。人事任免信息、招考招聘等各类信息,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我局有关干部任用、考核奖惩、评选评优等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内部事务除在单位内部公开栏进行公示公告外,还分别在黄山民政信息网站和黄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予以公布,实时公开。

4、规划计划。主动公开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6条。

5、经济社会统计。主动公开统计信息24条。

6、政府会议。主动公开重要会议6条。

7、年度重点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主动公开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12条。

(四)规范性文件

1、发布时效。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及时更新政策法规,注重部门规范性文件解读。2016年共及时更新部门业务文件92件;公开政策解读6项;制定印发了《黄山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规定》,以市政府名义制定出台了 7个规范性文件,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发布。

2、文件修改废止情况。根据市委要求,积极做好涉及民政事项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1件、实效1件。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市政府及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对民政部门13个规范性文件提出处理方式,《黄山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表》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决策公开

1、决策制度。制定印发了《中共黄山市民政局党组进一步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实施意见》(民组〔2014〕9号)和《黄山市民政局推进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全覆盖工作方案》(民办函〔2016〕49号),健全重大决策公开制度,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均做到了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

2、意见征集。共发布意见征求7条,确保出台重大政策之前,广泛听取公众对重大事项决策的意见。充分采纳合理化建议,使决策更具有科学性。

3、意见反馈和采纳。 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对于收到的修改意见,认真研究,所提意见合理在《送审稿》中予以了采纳。

(六)执行公开

1、上级和本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根据市政府出台有关政策,积极发布决策部署落实情况4条。

2、规划计划落实情况。共发布工作规划1条,共发布信访工作要点、老龄工作要点、十三五规划、七五普法规划要点等在内的年度计划5条。

(七)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重点领域工作推进等基础工作情况。加强对市民政局牵头落实的社会救助、社会组织公开事项的专题研究和具体部署,制定具体措施方案,确保任务落实。一是城乡低保标准、申请审批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救助实施过程、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二是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慈善组织信息。2016年,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357条。

2、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中介服务两个新型服务清单公开及更新情况。市民政局公布行政权力15项,其中行政审批类3项、行政处罚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给付1项,其他权力8项。我局公共服务清单一审已经顺利完成,并在网站上公布了一审后的公共服务清单和反馈意见。

3、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情况(落实“双公示”要求),包括审批事项目录、服务指南。已按要求发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

4、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情况(落实“双公示”要求)。已按要求发布行政处罚信息事项和服务指南。

5、行政强制信息公开情况。2016年,我局无行政强制事项,已在网站上进行了说明。

6、其他行政职权信息公开情况。无此类情况。

7、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全面公开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和“三公”经费信息33条,积极促进了法治民政建设。

8、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严格按《黄山市招标采购工作若干规定》的要求,及时发布招标采购方案、中标及实施情况,规范公开招标采购信息9条。

9、公共服务与民生信息公开。加强对公共服务信息的发布,发布社会救助类信息253条,社会组织类信息77条,养老服务信息17条,社区管理类信息10条。

10、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2016年,交办民政部门主办的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和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的建议、提案11件,全部于6月15日前答复办结,办理情况全部予以公开。

(八)政策解读。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重要政策均应解读,解读材料经有关部门审核后于文件公开的3个工作日内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政策解读”栏目发布。特别关注政府规范性文件执行过程中的各方反应,对在政策执行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必要时进行连续性解读。加强对新政策主要内容及与以前政策相比的变化方面的常态化解读,积极运用图片、图表、图解等可视化方式,增强解读内容通俗性、可读性和直观性。

(九)回应关切。全面建立“互联网舆情风险评估和预警、互联网舆情监测和研判、网上信息发布和引导”三大机制及流程,加强对涉及民政部门的网络舆情的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营造良好的民政事业发展舆论环境。反映的“生活困难;低保问题;关于残疾人生活困难补助”均及时回应。

  二、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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