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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关于农村卫生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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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2015关于农村卫生调研报告

自改革开放以来,沿海地区农村以其特殊的区位优势、特有的经济结构,在全国农村中率先达到小康水平。但同时由高速的经济发展而带来的对卫生与环境的影响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发展生产、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决策,其中“村容整洁”就是对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的根本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先要建设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这个良好环境,既包括社会人文环境,也包括自然生态环境。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实现中央提出的“村容整洁”要求,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也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所以切实保护与维持农村良好生态环境,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环境卫生的落后面貌,已成为建设现代文明农村的迫切问题。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我市卫生村镇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村容村貌整洁,居住环境优美,配套设施完善,展现了新农村美好的生活景象。但由于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覆盖面广、动态性强、反复性大,我市农村环境卫生仍存在不少问题,不少乡(镇)的卫生脏乱差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治理。这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极不适应。

2009年下半年开始,我们组织调研组,用了近一年半时间,对我市惠阳、博罗、龙门、惠东四个县(区)八个乡镇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进行了调研,通过现场走访、座谈、查看资料等方式,着重从环境卫生组织管理情况、清扫保洁机制、经费投入情况,街镇主要街道及农贸市场卫生、公共厕所卫生、村镇垃圾收集清运及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存在的困难等方面,了解了目前我市农村卫生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先后到我省高要、江西安远、寻乌等地学习取经,形成了本调研报告。

  二、我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取得的成效

调查中我们发现,以惠阳秋长为代表的不少街镇,通过将环卫业务由街镇向农村延伸,大大改善了乡镇环境卫生面貌,使环境卫生管理和新农村建设相得益彰,取得了长足进步。

(一)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围绕建设优美、舒适、协调和谐的人居环境,以提高村基础设施水平为重点,近几年来,不少村镇逐步配套完善了村里的道路、排污、公厕、垃圾清运车、垃圾池及垃圾填埋场等基础设施。仅惠阳秋长就投入250多万元,购置6辆环卫车,150辆手推垃圾车,新增350个垃圾桶,改建垃圾堆放池45个。

(二)环境卫生管理机制逐步完善。大部分街镇均设立了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有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制定了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和环境卫生村规民约。加强了环卫队伍的建设,实现“一村一环卫队伍”目标。如惠阳区自2008年以来,在全区102个行政村建立了环卫队伍,每村至少聘请2名卫生保洁员,由区财政每人每月补助500元,不足部分由街镇自行解决。

(三)综合整治清扫保洁措施落到实处。惠阳区以“三清三化”(清污水、清淤泥、清路障,卫生洁化、家庭美化、环境绿化)作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综合措施,实行环境卫生分片管理,定地段、定人员、定任务、定标准,将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任务包干到人,一日两清扫,全天候保洁,确保垃圾定点堆放、定时清运、日产日清。另外还通过签订责任状,实行“门前三包”,约束门店、摊点经营者的卫生行为。在坚持抓好经常性环境卫生管理的同时,该区还将每月农历初一定为“美化家园日”,由村镇干部组织群众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我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主要存在两种模式。一是在乡镇中心区及周边地区,环境卫生被纳入街镇管理的范畴当中,由环卫部门负责;二是绝大多数远离中心区的行政村,环卫部门鞭长莫及,环境卫生管理处于 “空白”的状态,没有固定经费,没有固定人员、没有完善的制度。导致我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存在以下几大问题。

(一)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卫生管理机制不健全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很大一部分街镇没有将农村环境卫生的改善与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相结合,只重视经济指标的发展,忽略人居环境的打造。加之街镇政府其他工作繁重,从而导致对农村环境卫生不够重视、工作力度不大,实际效果较差。

二是管理体制不完善。部分区县还没有完善自上而下的农村环境卫生三级管理部门,尤其对中心街镇以外的偏远村镇缺少相应的技术指导,主要依靠村、镇自行管理,没有统一规范的技术和管理体系。以致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不规范、不到位。

三是长效机制不健全。调研中发现,大部分街镇的环境卫生管理仅建立了几项基本的清扫制度,在长效管理的机制建设上显得非常薄弱。比如对清扫保洁人员的考核、对各项环境卫生指标的检查评比、对群众反映卫生问题的处理等机制均未建立。管理时紧时松,脏乱差问题时有反弹。

(二)农村环卫资金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建设严重缺位

目前,我市市政建设均由区县财政投入,而街镇除了部分主要道路由区县财政拨款建设之外,其余基础设施建设绝大部分是由乡镇财政自行负担。由于乡镇财政本身较困难,需要投入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多,因此对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投入,显得力不从心,从而造成了乡镇农村环境卫生硬件投入的严重缺位,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体现村容镇貌的基础设施不足。不少乡村道路仍是泥沙路面,每逢下雨泥泞难行,下水道不足或不通畅,以致污水横流,影响市容卫生。

二是没有规范的垃圾收集系统,不少乡镇还没有统一布点设立集中堆放垃圾的垃圾桶或垃圾池,使生活垃圾不能做到日产日清,村镇道路两侧,公共场所等处垃圾随地堆积,有的村民将垃圾堆放在田基或房前,有的倒入河道岸边任雨水冲走。有的乡镇虽有垃圾收集点,但为敞开式设计,起风时垃圾满天飞舞,下雨时垃圾臭气熏天。尤其对死禽、死畜未经消毒集中填埋处理,易引起疾病传播。

三是公厕建设不足,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低,本次调研中发现不少乡镇厕所未经无害化处理,粪便直接外排;或者虽有化粪池,但设计不合理,无法达到无害化的要求,而且粪便滤液下渗,严重污染环境。

四是大部分乡镇总体建设规划滞后,村镇新房建筑缺乏统一规划,零星分散,建房与道路、排水、公共场所、公益事业设施极不配套,影响后续建设与发展。

(三)农村环卫管理工作任务逐年加重,环卫工作人员严重缺乏

随着乡镇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加,各乡镇普遍存在现有环卫保洁力量和能力不足的困扰。尤其是经济发达的乡镇,环境卫生的管理压力更加突出。环卫人员任务加重,收入却无法增加,影响环卫人员的积极性。各乡镇因经费限制,无法增加环卫人员。另外,环卫设施落后,清运工具破旧,使环卫管理工作举步维艰。

(四)环境卫生管理法规宣传不到位,农村健康教育开展不够

绝大部分乡镇缺乏对卫生法规的宣传、健康教育的普及和健康促进的推广,村民自觉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的积极性不高,环境卫生意识淡薄,对垃圾的危害认识不够,乱扔杂物、乱倒垃圾、乱泼脏水、随地吐痰、故意损害环境卫生设施的现象严重,导致生活环境恶化,影响村容村貌。

(五)垃圾数量猛增,垃圾处置方法原始

调研中我们还发现,随着生产的发展,农村垃圾构成也如城市一样发生了很大变化:由于塑料袋和塑料薄膜的大量使用,丢弃现象越来越普遍,导致垃圾中不可降解物所占的比例迅速增加。而村民处理这些新垃圾的方法一般就是深埋,或是把废品垃圾燃烧掉,或者干脆将河塘等当成 “天然垃圾场”不做任何处理随意堆放,这些未经任何处理的垃圾,不仅破坏了生态环境,也影响了村民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

  四、我市农村环境卫生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导致当前农村环境卫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长期以来,由于受历史原因的局限和经济体制条件的制约,基层政府提供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能力非常薄弱,缺乏资金投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现有设施条件,加之缺乏有效的公共服务投融资机制和政策,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总体上比较落后。以致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反弹性大,形成恶性循环。

二是农村与城市统筹发展脱节,使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在很长一段时间处于无政府状态。农村大部分地区环卫机构不健全,没有建立专门的环卫队伍,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环境卫生未能得到有力的保障。

三是部分乡镇基层领导对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与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系认识不足,他们以发展经济为首要目标,比较看重有形的经济利益,而往往忽略潜在的环境危害。在他们看来,只要经济发展了,一切问题都能解决,环境卫生好坏无关紧要。

四是农村群众的文化水平和素质总体较低,他们对于卫生的保护认识仅限于自家的范围,而普遍缺乏环境卫生意识,尤其缺乏公共卫生意识,没有爱护和维护环境卫生的良好习惯,自觉性和自律性差,加上一些不卫生的传统生活习惯,使农村的环境卫生工作很难开展。

  五、外地整治农村环境卫生的成功经验

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是很多地区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面临的一大难题。我市惠阳秋长、肇庆高要等不少地方在这方面都有了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近年来,高要市委、市政府为彻底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以建立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网络系统为突破口,切实完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实施,大力开展以“四有一无”(“四有”既有一批环境卫生基础实施,有一支专业环境卫生保洁队伍,有一个科学合理的乡镇、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系统,有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一无”既街镇、农村村内和周边,辖区内国、省、县市道两侧,主要河道、水体及岸边无暴露垃圾、陈旧垃圾)为内容的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把整治农村环境卫生作为事关民生的大事来抓,作为顺民意、暖民心的德政工程来抓。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四套班子”成员全体参与,深入村镇,挂钩蹲点,现场调研,现场指导,抓落实,抓整治,形成了农村环境卫生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使整治工作能迅速有效地在全市得以推进。

(二)斥资千万力推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改善进程。高要市按照“政府补助、农民自助、部门扶助、社会赞助”的原则,采取市财政补一点、村组集体收入拿一点、市场运作筹一点、社会人士出一点、工商企业捐一点的办法,形成多渠道、多形式的资金投入格局,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尤其是改变以往传统做法,以奖代补,市财政安排了近千万元资金按各乡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考核得分情况按月分配扶持资金和兑现年终奖励,调动了乡镇的积极性。

(三)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由政府行为引导为全民行动。过去抓农村环境卫生工作往往是临时突击和被动应付的短期行为,总是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卫生面貌。高要市政府通过主动调控,以“千村万户”环境卫生为切入口,狠抓农村环境卫生改善,扎实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整治带来的成果,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文明意识和环境卫生意识,提高了他们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同时,通过舆论监督,对整治措施不落实,环境卫生状况差的村镇进行公开曝光,引起社会关注,督促相关村镇进行整改,形成了环境卫生整治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因地制宜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各村镇不同的地理位置、经济条件、区域环境,高要市给予了相对灵活的处理办法,使全市形成了多元化的环境卫生整治模式。各村镇都建立了环卫队伍,配备了环卫人员,制定了环卫制度,完善了环卫设施,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纳入了基层党委、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政绩考核内容,实现了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从短期应付向长效治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谋划的转变。

  六、加强我市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与管理的建议

我市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与管理应以完善环卫设施为重点,以建立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为核心,以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为目标,全面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努力建设清洁卫生、环境优美、文明向上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一)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出发点,全面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1.要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尽快制定我市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规划,提出具体目标和措施,保证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与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农村环境卫生工作列入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健全县(区)、乡(镇)、村各级环境卫生管理体系。

2.县、乡、村三级要签订环境卫生工作责任状,切实把加强农村环卫整治工作摆上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3.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服务,定期深入农村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及时解决;各乡(镇)政府要加强所辖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具体指导,协助、指导、督促各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4.要制定统一标准,使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达到“五有”“八无”:

“五有”标准:

(1)有一批布局合理的环卫设施(垃圾箱、垃圾池、化粪池或公厕、垃圾中转站),配备必要的垃圾清运车辆;

(2)有一支环境卫生专业队伍;

(3)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4)有一套考核奖惩制度和村规民约;

(5)有足够的经费作保障。

“八无”标准:

(1)无暴露垃圾。路边、河边、桥边、墙边、公共地段、村庄内、镇郊结合部见不到暴露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2)无水面漂浮物。

(3)无乱贴乱画。对墙壁、电线杆、门面、树上等乱张贴的大小广告、标语清理洗刷干净;

(4)无散养家禽。镇郊结合部和农户饲养的鸡、鸭、鹅实行圈养;

(5)无乱搭乱建和建筑物严重破损现象。

(6)无乱堆乱放。主要道路两侧和农户家前屋后的乱堆乱放要全部清理;

(7)无污水横流。对所有阴沟、下水道要进行疏通,农户灶间、禽圈的污水要有排放管道和沟渠,严禁任意流淌;

(8)绿化空地无杂草垃圾。

5.要加大宣传和健康教育的力度,培养村民的良好卫生习惯。指导农村制定切实可行的村规民约,引导村民逐步改变不良卫生习惯。特别是帮助农村"两委",进一步提高环境卫生意识,既注重现阶段经济发展,更注重环境的长远影响,把农村发展经济与"村容整洁"有机地结合起来,切实解决我市农村居住环境问题,消除环境卫生脏乱现象。

(二)以完善农村环境卫生设施为重点,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

1.采取“政府支持投入、农民自主投入、部门帮扶投入、社会参与投入”相结合的方法,多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各级财政要按照统筹安排的原则,将农村环境卫生建设和管理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日常维护管理需要,确保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正常运行。

2.市、县(区.)环卫职能部门应加大投入,将城市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和服务延伸覆盖到农村,既弥补农村公共卫生设施的不足,又能给农村提供卫生管理的技术指导。并通过中心镇、中心村,带动"村容清洁"的全面实现。

3.除财政支持投入外,村级保洁经费、村垃圾中转站建设资金,以及垃圾清运费可实行镇、村二级统筹办法;村级垃圾箱(筒)、堆放点、保洁车辆等投入,以及环卫设施维修费用原则上由村级自筹为主。各村可通过合法程序制订村规民约,按一定标准向属地住户征收农村垃圾处理费,专项用于农村垃圾的清扫、收集、清运等工作经费。

4.要按照《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加强农村村镇卫生设施建设,把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纳入乡镇总体发展规划,根据服务人口、服务范围,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逐步完善垃圾收集站、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生活垃圾处理等环境卫生设施。各行政村要全面推进垃圾桶(袋)装化,配置好垃圾清运车辆和工具,要按照便于投放,便于清运的原则,设立一定数量的封闭垃圾堆放点,有条件的要配备清洗装置。

5.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农村要按300人配备1名的标准设立专职的环境卫生管理人员,街镇要按照10000平方米1人的标准配备道路保洁人员,分片负责区域内垃圾收集运输和卫生保洁工作。

(三)以建立长效保洁机制为核心,努力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1.要建立环境卫生管护制度。结合村规民约的制定、完善和宣传,建立健全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和维护制度,加强日常的管理和经常性维护,形成长效的环卫保洁机制。

2.要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督查考核体系。各村要设立专兼职环境卫生监督员,制定考核方案,每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自查考核,考核结果与环卫工人的待

遇挂钩。乡(镇)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要建立每月明查暗访、季度考核评议、常态化考核机制,确保整治有成效、不反弹。

3.要建立领导挂钩包点责任制,实行乡镇领导亲自抓,村领导具体抓,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机制

4.各村要广泛发动,积极开展如“人人动手、清洁家园”等主题活动,倡导农民积极参加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形成人人参与的生动局面。

(四)以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为目标,全面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

1.要按照《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引》,建立“户集、村收、镇运”的垃圾收集网络,逐步将农村生活垃圾纳入城区的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实现集中统一处置,确保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率达100%。

2.要规范农村垃圾倾倒点的设置,科学建设、合理配置垃圾收集设施(垃圾桶、垃圾箱、垃圾池、垃圾房或小型垃圾中转站);及时清运农村垃圾,有条件的村庄应实现垃圾分装处理。

3.全市各村垃圾都应进入指定的填埋场处理,最大限度降低暴露垃圾的污染;禁止在河道、坑塘倾倒、堆放垃圾,保护地下水源。

4.乡(镇)所在地的公共厕所数量要充足,位置要合理科学,达到国家三类以上公厕标准。农村户厕应逐步改造结构,采用三格化粪池厕所,以减少粪便对环境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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