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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15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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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切实维持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活动方案,供大家参考。

2017年3.15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方案

  2017年3.15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方案【1】

为了隆重纪念第35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认真组织开展2017年“3·15”活动,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推进“政府监督、行业自律、消费者参与、社会共治”的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根据省、市工商局工作安排和要求,现将2017年“3·15”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组织领导,认真开展“3.15”

各镇(办)要把“3·15”系列活动作为本年度重点工作来抓,早谋划、早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以即将启动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和中消协2017年“网络诚信、消费无忧”活动主题为重点,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消费者喜闻乐见的活动方式,认真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一是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配套规章。二是开展消费维权“五进”活动。各镇(办)要积极开展“五进”(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商场、进学校)工作,以知识讲座、有奖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宣传法律法规。三是开展市场检查。各镇(办)于3月15日前开展一次市场专项检查,围绕新《消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禁止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消费维权、打假治劣专项整治活动,确实保护消费者权益。检查重点场所是超市、食杂店、酒店、集贸市场、建材市场、校园周边经营性场所等,检查重点商品是食品、妇幼用品、小家电、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日用百货、儿童玩具、学生文化用品、图书、影像制品等。四是充分展示消费维权工作成果,及时挖掘、宣传消费维权创新做法,增强消费者的感受度和获得感,提升消费维权工作社会参与度。五是强化消费教育引导,开展消费与商标品牌、消费与红盾护农、消费与广告监管、消费与企业履责等内容的消费教育引导活动。针对消费者投诉热点行业,加强行政指导,建立维权服务站,引导行业加强自律,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六是开展现场宣传咨询、受理申诉举报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对消费者的申诉举报即时出动,快速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二、集中执法力量,做好消费纠纷调处和案件查办工作

各镇(办)要集中执法力量,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消费纠纷调处和案件查办工作。一是“3·15”期间,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要及时办理省局和市局分流的中央电视台“3·15”晚会及其他大型活动转办的投诉举报,并及时反馈查办情况。二是落实经营主体维权第一责任,对一般性投诉件,鼓励企业自行调解、先行赔付。对复杂投诉件,特别是省、市局分流的央视“3·15”晚会的转办件,要安排专人负责,限期妥善处理。三是针对当前群众反映的消费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曝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认真梳理总结,做好“3·15”活动数据报送工作

各镇(办)请于3月20日前向县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报送“3·15”活动总结、活动开展情况相关图片资料及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1)。

  2017年3.15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方案【2】

为贯彻落实《防城港市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2017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防消维办发〔2017〕1号)精神,确保2017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顺应消费规模扩大、消费结构升级和消费模式变化的新趋势,把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重要着力点,围绕“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消费年主题,组织开展纪念“3·15”系列活动。通过大力宣传《消法》,提供消费咨询,开展消费教育,引导诚信经营和科学消费,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推动防城港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朱宇云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凌光炯、陈世昌、杨俊龙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局各科室、单位、市消委会负责人组成。

  三、活动内容及分工

(一)召开市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3月7 日,组织召开2017年市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一是“防城港市放心消费”微信公众号开通新闻通气会(创建办、信网科牵头,消保科、12315中心、办公室配合);二是回顾总结防城港市2016年消费维权工作取得的成果、部署2017年全市消费维权工作(创建办牵头,消保科、12315中心、办公室配合);三是讨论拟予曝光的防城港市2016年度查办的十件消费侵权案件(法制科牵头,消保科、12315中心配合)。

(二)举办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活动暨识假辩假打假成果巡回展。3月13日在港口、14日在防城、15日在东兴,市局联合食药监局、农委、文化委、烟草等相关单位,组织企业相关人员组成巡回宣传队开展识假辩假打假成果巡回展。活动内容有:一是假冒伪劣商品展示。(领队:吴旭坤、梁伊、杨柳;解说:周荣、曾鸣;展出商品的收集、搬运、摆放:覃博强、曾鸣、黄俊华、梁源,展出地工商、市场监管局4人);二是开展“诚信“3·15” 共建放心消费新家园----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为主题的承诺签名活动。在巡回宣传的过程中引导企业、经营者、消费者自愿签名,达到人人参与消费维权的目的(负责人:梁伊,展出地工商、市场监管局2人配合)。三是现场设立宣传咨询台。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处理相关投诉、发放宣传资料。(负责人:覃博强,展出地工商、市场监管局2人配合)

(三) 组织开展“3·15”年主题现场活动。在“3·15”期间,各县(市、区)要围绕“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年主题,结合辖区实际,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组织电商企业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3·15”年主题宣传活动。现场开展大型消费维权咨询服务活动,宣讲《消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现场指导群众识别假冒伪劣产品。邀请地方领导和有关部门参加现场活动,接地气、解民情,引导科学消费,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构建和谐消费市场环境。(各县、区工商(分)局、东兴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开展消费教育引导“进企业、进市场、进景区、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3·15”期间,各县(市、区)要组织执法人员、法律工作者、志愿者服务队组成消费维权专家团(宣讲团),开展“送法、送科技、送温暖”进企业、进市场、进景区、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在“3·15”期间,各局至少开展一期消费教育引导“进校园”活动。(各县、区工商(分)局、东兴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五)举办“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研讨会。3月14日,市局联合广西财经学院防城港分校、防城港日报社主办“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研讨会。邀请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市邮管局、市商务局、市旅发委、行业协会和企业等相关单位人员及消费者代表参加。会议主题:“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政府、媒体、行业协会和企业应如何主动作为”。内容包括:1.行政单位代表、广西财经学院防城港分校教授、行业协会和企业代表分别从行政管理、舆论监督、行业协会发挥监督和约束作用、企业自我约束、诚信经营等不同角度做主题演讲;2.与会代表就主题演讲展开研究讨论、交流意见;3.总结研讨会的成果,形成理论文章并在有关新闻媒体刊登,指导全市“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开展。(创建办牵头,消保科、12315中心、办公室配合)。

(六)开设金融消费专题讲座。针对金融消费市场投诉日益增多的情况,3月13日,市消委会联手防城港人民广播电视台举办“3·15”金融消费专题节目,邀请市银行协会、市保险协会负责人做客电台直播间,为金融消费者做消费提示和警示以及提供消费和维权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消委会牵头,消保科、12315中心配合)。

(七)征集和曝光防城港市2016年度查办的十件消费侵权案件。市局将从各成员单位报送的2016年受理的消费者投诉案例、成功查处的案件或者是消费者过度维权案例中,挑选案值较大或者影响较大、在消费者中引起强烈反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典型案件,组织评选出 “防城港市2016年度查办的十件消费侵权案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提高消费者防范能力和维权意识,促进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维权工作。(法规科牵头,消保科、12315中心配合)。

(八)举办网络交易监管和网络消费知识专题讲座。“3·15”期间,市工商局联合市商务局,邀请电商协会负责人等相关网络专业人员组成讲师团前往各县(市、区)巡回举办网络交易监管和网络消费知识专题讲座。动员引导广大电商积极参与“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各县(市、区)要组织当地电商、电商监管部门人员参加。同时,针对大学生网购比较突出的现象,在大专院校开展一次网购专题讲座,引导大专院校学生理性网购。(信网科牵头,消保科、12315中心、各县、区工商(分)局、东兴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九)开展“打假护农”保春耕行动。要突出重点开展农资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宣传农资监管成效、农资打假知识。工商局、农委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违规、坑农害农的行为,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市合科负责,经检支队配合)。

(十)开展消费体验活动。市消委会3月1-5日通过红豆社区防城港论坛等网络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志愿者,3月9日在港口区、10日在防城区,通过进2个超市、2个市场进行购物消费,对购物过程中涉及的购物环境、服务态度、商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体验。使消费者在购买商品过程中的消费基本权利有进一步的了解和体验,进一步强化企业在质量管理、诚信经营等方面的自律责任,努力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消委会牵头,消保科、12315中心,港口、防城分局配合)

(十一)建立电商消费维权服务站。各县(市、区)要以“3·15”活动为契机,将12315“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延伸到电商企业,要以服务网上消费者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畅通消费维权渠道,方便消费者网上投诉解决纠纷,实现消费纠纷快速处理。动员引导电商企业开展“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推进经营者首问责任、消费环节赔偿先付制度的落实,促进网络“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的深入开展。(12315中心牵头,创建办、消保科、信网科、消委会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各县、区工商(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委会要高度重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有关情况,争取当地政府支持;要进一步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制订具体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做好指导督查和组织协调工作,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确保“3.15”纪念活动有影响、有深度、有突破、有创新。

(二)高效履职,值班到位。各县、区工商局(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围绕高效、优质、便民的服务宗旨,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一要确保值班到位。各县、区工商(分)局、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基层一线工商机关在“3·15”期间,特别是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期间,要坚持16小时(08:00-24:00点)值班制度,随时做好消费投诉转办和反馈工作;二要确保诉求渠道畅通。各12315中心要确保12315专线和固定投诉电话畅通、投诉举报转办分流渠道畅通、12315投诉举报网络系统畅通。活动期间,市工商局将开展随机抽查。三要确保备勤执法保障到位。各级工商机关要配备执法应急小分队备勤,密切关注舆情,随时准备做好“3·15”晚会曝光问题的应急处置工作,做到投诉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确保央视晚会转办投诉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和策划宣传方案,要积极争取大众传媒的舆论支持。要通过当地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站开设消费维权专栏、专访,拍摄维权专题系统宣传片,曝光典型案例,树立工商体民情、解民忧,服务民生的良好形象。

(四)反馈情况,加强沟通。“3.15”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对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及时向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于2017年3月23日前将开展活动情况总结及图片(附文字说明)通过OA上报市工商局消保科、消委会邮箱。

各地在开展工作中遇到重要情况和困难,要及时向市工商局消保科、消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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