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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小学“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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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开展,教孩子们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下面本站网为大家带来了小学“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方案,希望能帮助到你。

2016年小学“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方案

  2016年小学“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方案【1】

一、指导思想: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常教法转发给你们,请各校根据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品牌建设工作为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治校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常教法〔20XX〕7号)《关于开展20XX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开展好20XX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要求,为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注重实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学校掀起学法用法的高潮,特制订本方案。

二、领导机构:

组长:徐燕娟 副组长:刘明、唐健

组员:张小玲、韩海英、姚建亚、蒋小宇、吕坚、曹登娣、倪元芬、包艳、庄秋燕及全体班主任

三、参与人员:全校师生

四、活动时间:20XX年12月

五、活动内容:

1、读好一本书。《“六五”普通教师读本》是我省教育系统干部教师普法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全体教师要结合实际,采取集中学习与岗位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有关内容,掌握必要的教育法律法规知识。

2、举办一次法制讲座。邀请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举办一次普法讲座,让学生受到相对系统的法制教育。

3、出刊一期普法教育专栏、板报。学校大队板报于12月4日前出刊普法教育专栏,各班教室出刊普法教育专版,并组织学生开展法制小报评比活动和法制宣传绘画比赛。

4、组织一次法律知识竞赛。学校师生开展法律知识竞赛,促进师生学法活动的深入开展。

5、进行一次法制宣传。利用学校、家庭、社区资源及网络等媒体,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方法和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活动具体安排:

12月4日前后

读好一本书

全体教师要结合实际,采取集中学习与岗位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六五”普法教师读本》中的有关内容,掌握必要的教育法律法规知识,并进行全体教师法制测试

12月10日

升旗仪式

利用周一升旗仪式的国旗下讲话,让学生知道一些法律基本常识,由蒋小宇老师写好本次活动的报道。

12月4日——12月14日

听一堂法制教育课

由各班主任给本班的学生上好一节法制教育班队课,引导少先队员了解一些法律法规方面的基本知识,并请吕坚老师写好本次活动的报道。

12月7日前

出一期法制教育黑板报

由庄秋燕老师主负责,各年级组长协助、分工,出好一期以“普法教育”为主题的黑板报,由庄秋燕老师将板报拍摄成照片交张小玲老师处。

12月4日-12月14日

举办一次法制讲座

邀请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举办一次普法讲座,让学生受到相对系统的法制教育,由韩海英老师写好活动报道。

12月11日

法律知识竞赛

由姚建亚老师负责设计好法律知识竞赛试题,12月11日在全体学生开展法律知识竞赛,促进师生学法活动的深入开展。(请姚建亚老师写好报道,并将过程性资料收齐后交张小玲老师处。)

12月4日-12月14日

“我给爸爸妈妈上堂法制课”

2—6年级学生利用周六、周日的休息日,向爸爸、妈妈或者家人讲解一些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活动中让有数码相机的家庭拍摄照片,活动后倪元芬、曹登娣两位老师将各年级反馈评价表在12月14日前收齐后交张小玲老师处。(评价表本周五放学前到文印室领取,评价表详见附1。)

12月11前日

法制小报

各班在12月11日每班择优上交2份法制小报,由年级组长收齐后交张小玲老师处。

12月11日

法制教育绘画

由庄秋燕老师负责,组织1-6年级的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绘画比赛写好活动报道,按年级评选一等奖,并将材料交张小玲老师处。

12月4日——12月11日

法制标语

由包艳老师将法制教育的标语在电子屏上循环播放,并将每条标语拍摄成照片,交张小玲老师处。

  2016年小学“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方案【2】

一、活动目的

根据大邑县教育局关于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精神,龙凤小学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在师生中弘扬法制精神,推进“六五”普法进程,使师生的遵纪守法意识有明显提高。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纵深推进城乡社会建设

三、活动时间

2011年12月

四、宣传重点

1、宣传宪法,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师生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认识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学校实际,突出对《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四川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禁毒法》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宣传,让“‘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深入人心,为构建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3、营造学校依法管理、教师依法执教、学生遵纪守法的和谐氛围,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知识,教育学生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增强抵制社会不良风气侵蚀的能力。

4、《成都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已实施两周年,学校让师生认识、理解《条例》,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五、活动安排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学校围绕主题,开展好“七个一”活动:

1、利用教师政治学习会,组织开展师德教育培训。

2、利用升旗仪式,学校领导在国旗下作2-3次生动的讲话,将2011年12月每周星期一升旗仪式议程中“国旗下宣誓”的誓词更改为:我在国旗下庄严宣誓:我立志做一名新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好公民,忠于宪法,遵守法纪,认真学习,掌握本领,今天做好学生,明天做好公民,为中华民族的复兴而努力奋斗!

3、组织五、六年级学生观看“禁毒教育”专题片。

4、各年级各班召开“法在我心中”主题班会,做到班班有活动、师生受教育。

5、在五、六年级学生中开展“法在我心中”征文活动,评选优秀稿件上传“大邑教育网”、“大邑未网”。

6、1-2年级组织学生熟读、3-6年级组织学生诵读“一日常规”和“新三好”三字歌。12月下旬,学校组织检查评比。

7、邀请董场派出所警官到校为六年级学生开展“安全法制教育”专题讲座。

六、活动要求

1、为了保证“‘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顺利开展,学校成立“‘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 林(校长)

副组长:胡任重(分管德育工作的教导处副主任)

成 员:张 敖(教导处主任)

王 平(总务处副主任)

李 慧(大队辅导员兼五一班班主任)

赵庆云(工会代主席)

彭 霞(教育宣传信息联络员)

2、学校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动员各方力量支持、参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3、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要注重实际效果,任课教师要坚持法制教育与课程教学有机结合,挖掘教材里涵盖的法制教育内容,结合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的培养;各班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利用学生身边的人和事,让学生深受教育。

4、分管领导、大队辅导员、教育宣传信息联络员要及时向县教育局德艺体室报送活动方案、活动信息、活动总结等),向“大邑教育网”、“大邑未网”上传活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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