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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庆祝第31个教师节教师文艺汇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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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热烈庆祝第31个教师节,丰富广大教师的文化生活,展现新时期我区教师的新风貌、新气象,倡导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努力打造“书香校园”,助推“五区”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月湖区庆祝第31个教师节教师文艺汇演,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关于庆祝第31个教师节教师文艺汇演的通知

  一、主题

以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为载体,陶冶情操, 演绎阳光人生,激发教师爱教乐教的热情,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抒发教师热爱生活、热爱人民教育事业的情怀,团结和动员广大教师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新贡献。

  二、参演单位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

  三、参演要求

1.城市中小学(幼儿园)以校为单位、农村以镇为单位组队参加,每单位不少于1个节目。

2.本次汇演原则上由教师参演,如有需要学生配合的情况,须以教师为主,学生为辅。

3.节目形式不限,节目演出的伴奏带、道具、服装等自备。

4.请各单位节目时间原则上控制在5分钟以内(大合唱除外)。

5.请各单位于7月31日前将参演节目(节目登记表附后)报教育股。

  四、活动要求

各校要高度重视此次文艺汇演的开展,精心组织和挑选教师积极参加,并利用暑期时间抓紧排练,力求表演风格独特、富有创意,充分展示我区教师形象,确保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文艺汇演办得有声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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