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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合集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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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合集15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每个人都有一本属于自己最爱的一本书,而我心目中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相约星期二》。

本书是一位年轻人向一位垂死的老人家学习生死之道的书。作者米奇艾尔邦,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再次遇见大学时期教导他,有是他最敬爱的老教授墨瑞史瓦兹。死时,这位老教授已剩下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可活,墨瑞挣脱原先对死亡的情绪与束缚,并借由每个星期二的谈话,使米奇重新看待生命。

看完了这本书之后,我领悟到了许多,就像书中有一句话:“每个人都知道自己有一天会死,但没有人把这当真。”。我觉得墨瑞说的很有道理,相信我们每一个人都清楚,有生就有死,自己有终将难逃死亡这一扇门,但我们却不愿承认它,面对它,对于死亡我们欺骗自己;我们害怕,害怕一切都将消失殆尽。很多人都说,死亡带来悲伤,也带来生离死别,是痛苦的象征。其实,死亡就像日出日落一样自然,它不具任何情绪情感上的意义;时候到了,就是如此。因此,我们绝对不会知道,死亡是什样的感觉,或者之后会如何。我们应该向墨瑞看齐,在遇见这么庞大的困难时,还是依然用最诚恳的角度去面对它,对抗它。这位教授,墨瑞所碰到的挫折比我们所想象的、所碰见的、看到的都还要痛苦,但他却能够用这么积极洞澈的人生观去看待死亡这件事。我们应该好好深省。

我认为,生命是一门课程,就与我们在求学的过程之中相同,会遇到瓶颈,也会遇到困难;这们课用经验教导我们如何去面对、如何看待自己的人生。有时你会想要逃离这个处处逼人的地方,但是请想想墨瑞,别忘记他告诉过我们的话。

生命的课程,永远不会结束,“课继续在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从幼儿园到现在,我已经看了许多各种各样的书了,有《木偶奇遇记》、《格列佛游记》、《三国演义》、《红楼梦》等等,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相信大家都不陌生,这是海伦凯勒的自传,也是一本惊世之作,是她这么多年生活的真实写照。海伦凯勒是一个身残志坚的女子,也是一个十分伟大的人。这本书讲述了她那多灾多难的人生:海伦凯勒的一生只拥有过19个月的光明和声音,她生下来不久后,就生了一场重病,虽然奇迹般的痊愈了,但她却被扔进了一个毫无知觉的世界,小海伦感到十分的恐惧、悲伤和绝望,直到沙莉文老师的到来。在沙莉文老师的精心教导下,海伦懂得了人生的道理,学会了知识,更是让海伦奇迹般的学会读书、识字和说话。在家人、朋友和老师的帮助下,海伦考上了哈佛大学,获的了不朽的成绩。

海伦凯勒是一个十分传奇的人,学会说话,学会识字,听起来好像十分的容易,但对于一个盲聋人来说,却是十分的困难,而考上哈佛大学更是难上加难。所以,海伦在这荣耀的背后说付出的艰辛是谁都想象不到的。海伦凯勒是一个杰出的人,也是生活的勇者,在她的漫漫求学路上,海伦一次次挺过了困难,一步步走向了成功,海伦永不放弃,永不向困难低头,一次次的失败,并没有让他气馁,反而越挫越勇,最终取得了成功。海伦虽然再也看不见青翠的草地,蔚蓝的天空和争奇斗艳的花朵,再也听不见妈妈温柔的嗓音、爸爸亲切的呼唤、妹妹咿咿呀呀的童音和小鸟们婉转悦耳的歌声,再也看不见、听不见这个美丽的世界,但是她却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了一个更美好的世界。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他让我明白了,人不能一遇到困难就要放弃,要勇往直前,也要有奋斗的精神。我们要以不屈不挠的精神来面对生活中的不幸,不经历风雨,哪能看见彩虹,让我们像海伦一样,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奋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上天注定了一场场的缘分,而我与它因为被上天的眷顾而注定了一场偶然相遇而又不会分开的缘分。

书,有千年的历史,我国有古典名著,外国有经典文学,这大大小小,多多少少的书,就凑成了一个书架,这些书架,又汇成了图书馆。图书馆,有许多人会融入其中,我也是这当中的一份子。

你又拿着本书呀!是呀,这本书非常好看。当别人为我时,我总是这么回答。我看的书是,《非常女生》,它的作者是杨红樱女士。《非常女生》这本书比较成熟,它为我们记录了成长,留住美好童年。记录了他们在校园里遇到的挫折和困难,有一起去面对,去解决。在这里,我懂得了要团结一致的道理。又记录了他们内心深处有了忧愁,有人会懂得,有人会谅解。从这,我又懂得了什么叫忧他人之忧,乐他人之乐。我非常爱看这本书,因为这本书有别一致的题目,有别一致的经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喜欢上了这本书,这本书告诉了我许多道理,如:买衣服,只有适合自己的,才是最美、最好的。母亲节时,感谢母亲,并且做到一辈子对妈妈好。这许多都是我学习的品质。长大以后,我也要成为一位出色的非常女生。

我喜欢看这本书还有其他的理由,因为这本书对我是个很大的`诱惑,使我喜欢上了它:告诉我了什么叫做友谊,什么叫亲情。我也喜欢这本书的主角:冉冬阳、欧亚菲、莫欣儿、梅小雅、罗丽娜。他们几个小伙伴总是嘻嘻哈哈地玩耍。有时,我在学校孤单的时候,就会拿出这本书,细细地品尝。偶尔会笑一下,偶尔也会伤心一会儿。

《非常女生》这本书,在我童年时代里,留下了最美好的印象,它,是我见过,最有经历性的,最有活泼性的一本书,它,伴随我成长,伴随我度过每一个春夏秋冬,我喜欢这种缘分,一生一世,这种缘分,就像电视上看到的小熊比吃了蜜还要甜。这是上天注定的一场偶然相遇而又不会分开的缘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学时读的一本书,名字叫做《阿大阿二穿错鞋》。

记得有一次,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走到放童话类图书的书架时,我的目光立刻被这本书吸引了。它的封皮是两只大大的不同的鞋。我从书架上把书拿下来,翻到第一页,第一个故事就把我吸引住了,我目不转睛的读了起来。第一个故事讲的是一对夫妻有一块面,这块神奇的面可以无休止的发酵。把它放进房子里,你的房子就会膨胀变大,把它放进足球里,足球里的气会越来越多,直到皮球被撑破。这对夫妇要把这块神奇的面藏起来,不让别人知道。有一天,他们买了一注彩票,然后把面放在彩票上,彩票就多出了厚厚的一沓。他们拿着所有的彩票去兑奖,幸运的是竟让中出了一等奖。这对夫妇高兴坏了,晚上喝完酒,跟邻居聊天时,他们不小心把这块面的秘密说了出来。邻居听了之后特别惊讶,又告诉了别人。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不久,大家都知道了这个秘密。有一天,警察来找这对夫妇,告诉他们用面发酵出彩票是违法的,所以这块神奇的面要被销毁。这对夫妇没有了办法,不得不把面块放在水里,面块越来越软,最后清水变成了浑浊的面水,那块神奇的面块也消失了。

我沉浸在书中,感觉自己也到了故事里一样,随着作者去看了那块神奇的面块。妈妈看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就毫不犹豫的把这本书为我买下了。回到家里,我饭都顾不上吃,一口气把书读了一半。《阿大阿二穿错鞋》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带着你在童话的世界里自由的遨游。正是因为这本书,我爱上了读书,爱上了写作。

现在,这本书已经很难买到了,我会一直把它珍藏在我的书柜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今天我要跟大家分享的是美国作家怀特的童话《夏洛的网》。

先介绍一下这本书的作者怀特,怀特在美国有多重要呢?1985年,86岁的怀特逝世,《纽约时报》发表讣告,其中有这样的句子,称“如同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一样,怀特的风范与世长存”,而且,美国知名文化类刊物《纽约客》对怀特做出了一个最为世人认可的评价,说他是全世界最适合做朋友的作家。

这本书讲的故事非常新奇,是一只蜘蛛和一只猪之间发生的故事。具体地说,就是一只蜘蛛织出的字救了一只猪的故事。怎么样,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像绕口令呢?那你恐怕就会很好奇了吧,什么样的蜘蛛不但能织网还能织字?织了字为什么又能救了猪?蜘蛛和猪,到底是什么关系?

故事里面的这只小猪威尔伯,在和蜘蛛夏洛交朋友以前,他一直是长期自卑的,因为他生下来是一只落脚猪。什么叫落脚猪呢?猪妈妈生下一窝小猪,最后出生那只一般体型比较弱小,吃奶的时候抢不到前面去,总是抢不过比他强壮的哥哥姐姐,最后的命运一般就是被淘汰掉了。威尔伯就是这样一只可怜的落脚猪,所以他一直有心理阴影,很自卑,多亏后来幸运地碰到了夏洛这样一个好朋友,有了她的帮助,这才逐渐自信起来的,成为一只谦卑的明星猪。小猪经历了一个这样从自卑到谦卑的成长过程。

读完这本书我对“谦卑”一词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谦卑不是自卑,自卑是一种不健康的心理状态。谦卑呢,前提是自信,就算取得了某种成功也永远不骄傲,永远接地气,不摆架子,不高高在上。把这本书分享给大家,希望我们都能从中受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昆虫记》。

这本书里主要向我们展示了许多有关昆虫的知识。每篇文章介绍的昆虫都十分详细,描写得栩栩如生。每次读完一个个片段,合上书本,脑海里那些精彩的情节都一幕幕浮现在眼前,内心也泛起了一阵阵波澜……

这部书是法国作家法布尔一生的辉煌巨作。法布尔自幼喜爱昆虫研究,从小就在花丛中捡各式各样的昆虫,都把它们装进自己的口袋。因此,那两个口袋总是高高的鼓起。在整个研究过程中,他曾多次遭到父母的反对,但他并没有就此放弃,甚至为了观察一种昆虫,连续九个小时在洞口前仔细观察。法布尔似乎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生怕漏掉一个关键的瞬间,少发现一个重要的线索。

法布尔靠着他那里顽强的意志力,成功地走进了昆虫的殿堂,而他那部作品也成功地留在了世人们的心中。

《昆虫记》这部巨作也一直留在我的心中。它的每个篇章都语言生动具体;知识丰富多彩;道理通俗易懂;描写幽默多趣……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篇章为——松毛虫。文章主要简要叙述了松毛虫的生活习性,制作“产房”和外貌特征以及其它内容。形象地再现了昆虫世界的奇妙和多彩。

我们应要多接触大自然,多了解大自然,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昆虫记》也正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昆虫记》这本书载体正是我们“好读书,读好书,读书好”的良好。

我喜欢《昆虫记》这样的好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现在是资讯科技的时代,但是在网络世界中却隐藏着许许多多的危机,所以大家一定要小心谨慎,才可以在网络世界里快乐的学习,开心的寻找新知识。

当我们使用网络时必须要知道一些原则,例如:没有经过作者同意,不可以将别人的档案放在网络上,要引用别人的文章时,要注明资料的来源,当然也不可以上一些色情、暴力或盗版等不当的网络资讯,大家都要好好的从网络上选择适当的网页,来充实自己,但是有时玩一下小游戏,让自己放松一下,那当然就没问题啦!

网络的世界非常广阔,里面的知识包罗万象,但也充满危机,例如参加网络活动却不小心将个人资料的信息泄漏而遭受到诈骗或浏览不明网站而导致电脑中毒等,这些都是上网时要注意的事。

正确的使用网络能让我们增广见闻,错误的使用网络会让我们身心不健康。在上网时经常看到一些不明的网站一定要立刻删除或关闭,这样除了能防止受骗也能防止网站让电中毒,另外也不能太过沉迷于线上游戏,太过沉迷于于线上游戏会影响生活作息也会影响视力的健康。

网络里的资料很多,在日常生活中的各种问题它都能给你答案,但一定要正确的使用电脑才会对我们有益处,不当的使用电脑只会让我们的心灵负担更重而已,并不会帮我们解决生活上的问题喔!

在网络世界中隐藏着无限危机,例如参加抽奖活动却不小心泄漏了个人资料,可能引起诈骗集团的觊觎;或是在网络上浏览了不该看的网站,造成电脑中毒,得不偿失;也有人在网络上因为匿名留言的关系,以为不必负责任,因此大放厥词,无所根据的批评,反而触犯法令。因此四月份来请大家以网络安全为题,呼吁所有小朋友谨慎在网络世界中漫游,小心安全,也欢迎参考下列网站的资料喔!

希望大家能正确的使用网络,让你我能够快乐的学习到更多的新知识,留下美好的回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我喜欢看些能励志人心的书籍,了解一些别人的成功之道,并从中学习成功的不二法门。在我的书柜里,珍藏着一本封面上印有一片大大的四叶幸运草,名为“当幸运来敲门。”此书的内容从书名中便可想而知,与“幸运”有关。

内容描述两位孩提时代非常要好的维克多与大卫,但长大后各有不同的际遇。而某日两人不期而遇,维克多是个成功的企业家,大卫却过者穷途潦倒的生活。维克多告诉了大为自己成功的秘密,便是他祖父告诉他的“追寻幸运草”的故事。

很久很久之前,有个王国,某日在这王初中有两名武士,席德与诺特,他们要去寻找传说中的幸运草,而找到的人便可获得永久的幸运。途中必须历经千辛万苦,须跋山涉水、接受种种考验,且只限时七天必须找到。他们一路破关斩将,接受土地神、石头娘娘、湖泊仙女、丛林天后等人的试验。但就在最后关头,巫婆设下了陷阱要诱惑他们两人,诺特因相信了巫婆的谎言,而在成功之际,前功尽弃了。席德坚持到最后,不被巫婆所诱惑,所以找到了幸运草,有了成果,且了解创造幸运的方法。

这故事告诉了我,幸运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就像爱迪生说的:“天才的幸运是一分的灵感,加上九十九分的努力。”要付出努力的代价才能获得幸运的机会。运气不会持续太久,因为他不属于任何人的。幸运要由自己创造,因此能历久不衰。

读完此书,教会了我许多事情,幸运是靠自己创造的,绝不可当守株待兔的人。这一生的幸运是由自己主宰,自己决定情势。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因为里头写了很多做人处事与人生的道理,让我领悟了幸运绝非平白无故降临,要有努力才能获得幸运的入场券。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古人讲:“布衣暖,菜根香,还是读书滋味长。”阅读是每个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对人类心灵的净化和捍卫。

我曾拜读过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集,也曾迷恋过曹文轩的《青铜葵花》《草房子》等文学作品。但我最喜欢的是高士其爷爷写的《细菌世界历险记》。阅读这本书,犹如享受美酒加酿,回味无穷。在这书中,我们可以穿梭时空,遨游天下,领略别具一格的风景。

作者把自己当作是恶毒的细菌,为自己辩白。又承认自己的罪过,使我详细了解细菌的习性。小小的菌儿神秘地告诉我,它是世界上最小最轻的一种生物。它小得让我们的眼睛看得见灰尘纷飞,却看不见它们夹在里面漂游。好几十万个它挂在苍蝇的脚下,轻的连苍蝇也不觉得重。因为菌儿的身体比苍蝇的眼睛还小1000倍,比最小的灰尘还轻100倍。小小的菌儿自豪地告诉我,虽然它们和蘑菇同样是菌类,但是它们却不像蘑菇一样被人类称为山珍,随时都有变成盘中餐的危险。小小的菌儿又偷偷告诉我,人类的肚肠是它的天堂。在那儿没有干焦冻饿的恐慌,那儿有吃不尽的粮食。它们心狠手辣,无恶不作,趁人不备,溜入人的体内,使人类患上可怕的肺炎,疾病,癌症等。

人类时时刻刻都受到细菌的威胁,有无数人在它的魔爪下丧生。高士其爷爷在二十三岁时也遭到了它的突然袭击,导致全身瘫痪。但他并不屈服,他坐在轮椅上坚持为传播科学知识而奋斗着,成为世界上著名的科学家。科学没有国界,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的像高士其爷爷一样的科学家在忘我的工作。他们告诉我们,病菌虽然可怕,但是随着科学事业的发展,人们渐渐地病菌的真面目,找到了它们的魔窟,及时地用消毒手段消灭他们。

《细菌世界历险记》让我在妙趣横生的语言中进行了一次科学之旅,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感到了细菌世界的风采,更对科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在你眼中,书会给你的人生带来怎样的惊喜?是如那甜美的香茗,让你回味无穷;还是如那神圣的阶梯,引领你攀登上至高无上的宝座?在我看来,他们像一盏盏光芒四射的指路明灯,照亮了我前进的路。但我还是最爱我的那本厚厚的《三国演义》。

在我读二年级的时候,老师刚讲完草船借箭这一篇课文。我就对三国的历史很感兴趣。刚回到家就迫不及待的和妈妈去新华书店,在一个角落发现了它我双手紧紧的把书抱在怀里,欢呼雀跃。可是当我开始阅读时,就没有这么容易了。虽然这本书是“彩图注音”的。但对那时候的我来说。简直就像一块硬骨头—啃不动啊。没过几天我就让他去休长假了。

直到我读四年级的时候,我在偶然之间又发现了它。又开始慢慢的咀嚼,这次的感受果然不同了。我才发现《三国演义》是这么有趣的一本书。我一口气读了一大半,书中的人物形象深深地刻进了我脑海中。性情宽厚的刘备,颇具雄材的曹操,善计谋尔通兵法的诸葛亮。他们每天都在闪现在我的脑海中。我时而想做刘玄德得那样受人爱戴的君主,是想做孔明那样神机妙算,具备文韬武略的奇材,是想做关云长那种驰聘沙场而有情有义的将军。一个个英雄人物,在我幼小的心灵里埋下了理想的种子。

后来由于学业负担重。我很少有空去品读这本书。嗯,只要有时间我也会抓紧时间的去读。

以此,我以英雄为榜样,努力学习,发奋拼搏,上课认真学习,课后拼命读书。首见奇效的是我的作文。作文分数几乎是直线上升。我的作文还在学校得过奖。但仅有这点成绩还不够,白尺竿头还需更进一步。争取更大的成绩,因为我离三国英雄的标准还差得很远。要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不仅让我了解古老悠远的三国历史,还让我重新理理,感悟到三国之症,不是为私利而战,而是为了统一全国的大业,让老百姓早日脱离战争的苦难。

好书不厌百回读《三国演义》不愧为一部经典著作。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一个国家,往往会有两种形式的人口聚落,那便是都市跟乡村。这两者有着强烈的对比,因为都市是个比肩接踵的地方,而乡村却存在许多人烟罕至的所在。即使如此,这两者却也有着不同型态且令人喜爱的优点,可说是利弊互现,见仁见智。

都市是个四通八达、人声鼎沸的地方,它提供人们完善的服务机构与较高的生活品质。生活在都市中,可以享受像就学的便利、交通的快捷、就业的保障。高楼大厦,可以见到人们在其间居住及办公,生活步调的疾速,使车水马龙的都市,在工作之余陪伴你的还是忙碌,这么忙碌看待生活,自然而然少了人情、少了温暖。

乡村景色宜人、山明水秀,虽然没有像都市那般的便利、繁荣,却在每户人家、每一亩田地中,飘散着某种氛围,正是这股氛围引人再度莅临。乡村人总是敞开心胸,热情招呼来客,乡村人们重人情的特质,深深感动造访的人。他们的生活步调不快,总能以悠闲的心情看待事物,即使称不上生活便利,大家依旧喜爱着乡村。放眼乡村风光,矮矮不起眼的平房间所流泄的,正是都市没有,而乡村人们引以为傲的人情味!

现代的工商社会,人们以都市为重,朝九晚五的生活又烦又忙。人们每天吸着厚厚二氧化碳的空气,累积了不小的身体损伤。而乡村虽然便利不足,却可以自豪地带给人们一个空气清晰、净化人心的环境。只是都市与乡村,虽然各有千秋,各领风骚,但在人们求新求变的需求下,乡村往往被都市淘汰,人们看重的是生活便利,那曾几何时人情味浓郁可以嘘寒问暖的乡村,是老一辈长者心中的遗憾。时代更迭递嬗,乡村就像老兵一样,遭受淘汰的命运。但即使如此,乡村依旧是我心目中那个温情的记忆所在!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三国演义》让我明白了智慧与友谊;《史记》让我了解了中国古代历史;《红楼梦》让我看到封建社会一个家族的兴衰,然而使我受益匪浅的书便是《西游记》。

《西游记》的主要内容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师徒四人前往西天拜佛取经,取经路上,斩妖除魔,历尽千辛万苦,最终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在这贯穿故事始终的四个人物中,我敬佩孙悟空的勇敢;我喜欢猪八戒的憨厚;我仰慕沙僧的忠诚,但最值得我学习的还是唐僧的珍爱生命、善待他人和持之以恒的为人与做事。

唐僧不杀生,珍爱生命。每当孙悟空要将妖怪变成的村姑、农夫、孩童等人打死时,总是被看不出妖魔,误认为是百姓的唐僧拼死拦住,并惩罚孙悟空。唐僧有修养、与人为善。唐僧师徒取经途中,每次夜晚在寺庙或村民家借宿时,他不是粗鲁的喊叫,而是不厌其烦的轻轻叩门,在征得主人同意后,才礼貌地入室。唐僧有追求,持之以恒,唐僧带领徒弟西天取经,途径千山万水,没有阻拦住他;路遇妖魔鬼怪,没有吓退他。特别是女儿国王看中他,承诺与他荣享福贵,都被他严词拒绝,可见唐僧为了追求自己的人生目标,有一种持之以恒的韧劲。

唐僧之所以修成正果,正是坚持这些精神,难道唐僧的这种精神不值得我们学习么?当然值得!我一直在坚持,如有一次,我在做练习册的时候,发现有一道难题非常难,我总是解不开,我的心里就打起了退堂鼓,突然,我想到了唐僧那持之以恒的韧劲,立刻来了精神头儿,终于,这道题我解开了。我想《西游记》真是我的良师啊!

我真为有《西游记》陪伴在我身旁而感到欣慰和充实!它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还教做人、做事的道理,它真是我的良师益友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

居于英国萨里郡小惠金区女贞路4号楼梯下的储物间的男孩哈利。波特,他自幼父母双亡,他和他的姨夫德思礼一家,还有表哥达力。德思礼一起生活。他过着暗无天日的日子,他经常被达力欺负,没有人和他做朋友。

某天,他收到一封信,却被姨夫百般阻拦看信,姨夫也使出了浑身解数阻拦,却不能阻拦哈利波特看信。他从信中得知,他被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录取了。不仅如此,学校还派人来接他,他从派来接他的巨人海格那里知道,他的父母被黑魔王“伏地魔”所杀,而他自己却大难不死。

哈利还从海格那里知道了许多魔法世界的事情:对角巷、古灵阁、破釜酒吧、魁地奇球……

哈利波特于九月一日登上了去霍格沃茨的列车,在学校里,他交了两位很好的朋友: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还成为了学院魁地奇对的找球手呢。

一次,哈利偶然知道了“魔法石”;还知道了伏地魔想偷走它。哈利、罗恩和赫敏偷偷穿过藏魔法石的活板门,成功阻止了伏地魔得到魔法石。哈利还从校长邓布利多的言语中得知自己有一个不可思议的命运……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就像一幅栩栩如生的画卷,描绘了一个生动、真实的魔法世界;而且本书的细节处理的十分到位,不会前言不接后语;再者,这本书的情节跌宕起伏,令人不忍释卷,读完后大呼痛快。

本书续集,如《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都十分有趣、好看,在此我也推荐给大家阅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格林童话》《爱丽丝漫游仙境》《勤学故事》《小王子》《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但是,我最喜欢的书还是《安徒生童话》。

安徒生童话是我过七岁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当我一拿到书时,我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它。

这本书的封面特别精致。红红的封面,中间的正上方写着“安徒生童话”五个白色的醒目大字。下半部分是戴着皇冠的皇帝,有趣的是皇帝光着身子走在大街上,皇帝后面还跟着一个男的,那男人双手伸出,像牵着一件衣服一样。大街两边围满了人,人们议论纷纷,好像在议论这皇帝。让人看起来特别奇怪。

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读了起来,才知道封面画的原来是《皇帝的新装》。多么愚蠢又可笑的皇帝呀!我最喜欢的还是《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故事中的一个情节给我的感受最深,这是小女孩的幻想,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平安夜点燃一根根火柴,直到最后一根,因为又冷又饿的小女孩在温暖的火焰中看见了自己的老祖母。老祖母轻轻抚摸着她脸,说:“孙女,和我一起走吧!我带你去个充满温暖的地方。”“好!”小女孩笑着说。最后,小女孩和她的老祖母去了天堂。其实,小女孩是在充满温馨的平安之夜被活活冻死的。看到这里我的眼睛禁不住流了下来,那是怎样的社会?怎么会让人活活冻死?相比之下,我们现在的社会多么美好,每天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还常常抱怨父母这不好,那不行,真是太不应该了!我们应该好好学习,尽量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我相信: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人间永远是春天!

我爱读书,因为读书能让我看到更大更远的世界,读书带给我无穷无尽的智慧与启迪!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真好!我有一本英国笛福与崔钟雷编写的《鲁宾逊漂流记》,它在我不计其数的书籍中,最受钟爱的。

初读完《鲁滨逊漂流记》让我知道了书的大概内容,本文讲述一个英国人,从小有着航海梦。长大后遇到了机会,多次出海没有一次没遇到风暴,其中一次风暴把他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就在这个岛上生存了下来,他盖了“房子”,养了牲畜,有了佣人……他就这样在这里住了二十八余年,背井离乡三十五余年,最终返回故乡的故事。

为什么我那么喜欢《鲁滨逊漂流记》呢?因为鲁滨逊在无人岛上生活了近三十年,三十年啊!足以挫败一个人求生的意志,而鲁滨逊却生存了下来,而且在岛上拥有了无尽的“财富”,他的这种精神不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吗?

为什么我对鲁滨逊那么敬佩呢?因为读到了“谁的脚印”这一章节时,鲁滨逊不畏强敌,救下了一个白人,给他起名“星期五”,他那勇敢、有爱心和极强的正义感,难道不值得我对他敬佩吗?

为什么我那么赞扬他的精神呢?因为他很坚强。如果他在求生的过程中,没有半途而废、轻言放弃,否则,他还会得到求生的机会吗?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去赞扬吗?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和启迪也是极大的。

读书前,我的意志极其薄弱,会轻易放弃,会轻易说“不”。读书后,我的意志变得开始坚定,别人与我争论时,我会坚持自己的见解观点,遇到困难不会轻易放弃。只要有一丝希望,我都会紧紧抓住。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正是吗?一本好书可以使一个人受益终生。“书”让我懂得了太多深刻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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