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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区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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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监管是市场监管部门探索的一种新的监管方式。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区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欢迎大家阅读!

2016年区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

  【2016年区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1】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职转办〔2015〕3号)精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局统计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被检查单位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统计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四)协同推进。实施全局联动,形成统一的监管信息平台,探索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二、建立“双随机”名录库

(一)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区统计局每年按照统计工作的需要,确定检查领域和范围。建立统计检查对象随机抽取名录,将统计执法检查领域和范围内所有调查项目的调查对象作为抽取执法检查对象的抽样框,按照事先确定的随机抽取方式,选取检查对象。

(二)建立统计执法人员名录库。区统计局建立统计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根据检查任务的需要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参加区统计部门组织的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

(三)加强动态管理。对统计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统计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维护、更新相关信息,确保检查对象齐全、检查人员合格。

三、建立统计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区统计局依据《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规定》赋予的统计执法职责,对检查对象下列事项进行检查:

(一)是否存在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行为;

(二)是否存在违反法定程序和统计制度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四)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

(五)是否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帐;

(六)统计调查项目是否依据法定程序报批,是否在统计调查表的右上角标明法定标识;

(七)是否严格按照经批准的统计调查方案进行调查,有无随意改变调查内容、调查对象和调查时间等问题;

(八)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泄露国家秘密、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的行为;

(九)是否依法进行涉外调查;

(十)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随机抽查的范围和方法

(一)抽查范围。范围为本区全部报表单位,包括所辖区域内执行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的全部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及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以及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和有科技活动的企事业单位以及金融等报表单位。

(二)抽取方法。区统计局定期(每季或每半年)将确定的执法检查范围内各领域的所有调查对象,按行业、规模、增速、行政区划等不同标识进行分组,再按自然序列号进行排序,依据抽取比例和数量,随机确定检查单位名单。

(三)检查方法。检查人员在每个检查期内,可结合日常专业工作,通过联网直报、微信平台、电话沟通、书面问询、座谈交流、调研走访、实地查验等时机和方式,对已经明确的检查对象,实施有针对性的跟踪检查。

五、随机抽查的职责分工

按照“全员执法、平行交叉”的原则,建立由执法科牵头,各科室及中心、调查队配合,全员参与的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工作机制。

(一)执法科

牵头负责“双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双随机”抽查方法的设计与完善,执法人员数据库更新与维护,检查结果的运用。

(二)各科室,中心、调查队

各科室,中心及调查队应结合日常工作,对检查对象月度、季度、年度数据实施动态监测,发现异动后及时跟进检查核实,视情组织所属执法人员开展实地检查。

(三) 执法人员

执法人员负责实地检查,完成检查报告。

六、抽查结果的运用

(一)公示诚信信息。对随机抽查中未发现问题的检查或者统计工作良好企业信息,在南山区统计局官网或深圳市社会信用信息系统(深圳信用网)予以公示。

(二)立案查处违法行为。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区统计局要依法立案,并严肃予以查处。

(三)公示处罚信息。符合《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规定的严重失信企业,在国家统计局建立的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平台上予以公示。

  【2016年区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区行政检查行为,加快我区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现就我区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普遍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到2016年底,全区各级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列出“一单、两库、一细则”,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行政检查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检查事项的50%以上。力争2017年实现全覆盖,充分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简约性。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区各级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对现有行政检查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尽快制定完善本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事项清单要明确检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频次等,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全区各级各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执法人员所属的检查行业、领域等进行分类,建立完善本单位随机选派执法检查的人员名录库。要规范名录库人员的推荐、审核程序,确保执法检查人员业务熟练,有效履行检查职责。

(三)建立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全区各级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充分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结合工作实际,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监管的检查对象全面梳理并纳入检查对象名录库,确保不遗漏;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在检查范围内的市场主体和其他检查事项,一律不得列入,确保不越位。

(四)制定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全区各级各部门、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本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包括本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目标任务,工作机制、操作方式、实施步骤、责任落实等内容。

(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办事窗口等信息载体,实时将本单位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工商、法制等部门要结合全区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与应用工作,通过建立市场监管信息平台、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等归集公示功能,稳步推进全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信息共享。

(六)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综合运用行政处罚等手段,依法依规惩处,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将抽查结果与信用监管、智能监管联动,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

(七)探索开展联合抽查。区政府法制办要结合实际,协调组织区级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实施联合抽查,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

三、实施步骤

(一)梳理制定。全区各级各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任务要求做好行政检查事项、执法检查人员、执法检查对象的梳理工作,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和“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并于2016年9月18日前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与电子档一同报区政府法制办备案。

(二)公布实施。各部门制定的“一单、两库、一细则”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按照“一单、两库、一细则”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全面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及时梳理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反映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总结验收。各级各部门、相关单位应在每季度最后一周内,将本单位本季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汇总梳理形成表格报送区政府法制办;每年12月15日前要对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措施、做法成效、问题建议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形成自查材料,并将有关情况汇总形成表格一并报区政府法制办。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全区各级各部门、有关单位务必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全面深入落实工作部署和要求,夯实工作基础,创新监管方式,规范市场秩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加强工作力度。全区各级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要严格对照实施依据,认真梳理执法职权,充分结合工作实际,确保“一单、两库、一细则”全面、真实、合法、有效,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强化信息报送。全区各级各部门、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认真梳理每季度、每年度工作情况,确保报送内容符合工作要求,工作数据详实准确。为加强工作联系,全区各级各部门、有关单位务必于2016年9月18日前将本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附件1—5)报区政府法制办(联系人:龚婉莹、李超;电话:71412722、71411503;传真:71411503。邮箱:)。

(四)强化督促检查。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把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常态化重点工作,加强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督促检查。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法制办将对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对未完成工作任务以及不符合工作要求的将责令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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